發布源:深圳維創信息技術發布時間:2020-09-14 瀏覽次數: 次
從 10 月 1 日起,提供跟帖、評論服務的互聯網服務,包括各種新聞、直播網站、應用、論壇,需要按照“后臺實名、前臺自愿”原則,對注冊用戶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
沒有實名認證的用戶不可以發帖。
《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對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應嚴格履行的“8項義務”,進行了明確規定。
“8項義務”主要包括: 1、按照“后臺實名、前臺自愿”原則,對注冊用戶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不得向未實名認證真實身份信息的用戶提供跟帖、評論等服務。
2、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被收集者同意。
3、對新聞信息提供跟帖或者評論服務的,應當建立先審后發制度。
4、提供“彈幕”方式跟帖或評論服務的,應當在同一平臺和頁面同時提供與之對應的靜態版信息內容。
5、建立健全跟帖評論審核管理、實時巡查、應急處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時發現和處置違法信息,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6、開發跟帖評論信息安全保護和管理技術,創新跟帖評論管理方式,研發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統,提升垃圾信息處置能力; 7、及時發現跟帖評論服務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采取補救措施,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8、配合有關主管部門依法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術、資料和數據支持。
《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的上位法依據? 此《規定》主要的上位法依據包括《網絡安全法》、《國務院關于授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工作的通知》。
依據適用于跟帖評論的上位法相關條款,對用戶真實身份登記、個人信息保護、違法信息處置、用戶行為規范、網站主體責任、屬地管理責任、社會監督和法律責任等作了規定。
《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對保護公民的權益方面作了哪些規定? 《規定》把對公民合法權益的保護作為重點內容之一。
一是規定了個人信息保護的要求,《規定》要求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要依法履行用戶個人信息保護義務,建立健全用戶個人信息保護制度。
二是禁止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及其從業人員非法牟利,明確要求不得為謀取不正當利益或基于錯誤價值取向有選擇地刪除、推薦跟帖評論,不得利用軟件、雇傭商業機構及人員等方式散布信息。
三是強化個人信息安全保護,要求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加強技術保障,及時發現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并采取補救措施。
四是建立舉報監督制度,要求建立健全違法信息公眾投訴舉報制度,及時受理和處置公眾投訴舉報。
新規的出臺,對于加強互聯網管理、促進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發展及對公民的個人信息保護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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